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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2016-05-05 10:40:43 浏览3651次

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不良网络借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风险提示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全国及身边的案例,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到:网络贷款行为可能造成学生不安心读书,出现违约可能造成学生和学生家长债务负担的后果,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加强学生风险提示。
   二、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三、加强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
   积极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向学生宣传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积极开展本学院教育引导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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