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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辅导员参加法规法纪考试的通知
学生处 2015-11-25 15:31:46 浏览3942次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辅导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掌握国家和学校的各项法规法纪,根据《山东协和学院2015—2016学年度辅导员培训及职业能力比赛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学生处将组织全校辅导员参加法规法纪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包含队长、团队长)
    二、考试时间及信号
    1.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 下午2:00—3:30);
    考试信号,具体见附件1。
    三、组织工作
    1.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考试工作。
     组长:刘鹏林、商永平
    成员:张洪水、张广信、苑德平、邱和平、杜忠民、孙岩、陈永勤、张炳春
    2.考务工作
    成立考务组:
    郭店校区考务组:组长:王长山   成员:秦海丽、丁行、刘涛、樊婧昊
    遥墙校区考务组:组长:何广恩   成员:尚现娟、孙文宇、李超 
    考场设置:各二级学院为辅导员编写考号,编写格式见附件2。请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下午上班前报送学生处,郭店校区联系人秦海丽,遥墙校区联系人李超。学生处将根据辅导员考号统一设置考场和编写座号。
    四、监考人员安排
    监考人员由学生处以及各二级学院行政秘书担任。监考具体安排按校区另行通知。
    五、阅卷
    考试结束后,按考号顺序收齐试卷,统一交到学生处(考务组),由学生处统一阅卷。
    六、考试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确保应考人员全部参考。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考试成绩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将记入年度考核表。
    3.本次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严肃考试纪律,严禁抄袭、作弊,一经发现记为零分。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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