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鲁公通【2016】179号)及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结合《山东协和学院学生户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统招类学生户口迁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山东协和学院2020级全日制学生。
二、办理原则
学生依据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办理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学工部协调招就处提供);
2.学校证明(由学工部协调提供);
3.山东省籍的学生需提供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学生提供);
4.非山东籍学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由学生提供);
四、办理时间
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3日下午4:00
请各学院辅导员及时通知有落户需求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做好信息统计及材料上报工作。
联系人:张翼 联系电话:18340028522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