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激励广大女教工自尊自强、开拓进取,校党委研究确定,2018年“三八”妇女节前夕,表彰“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三八”红旗集体5个,“三八”红旗手原则上按女教工10%比例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教工为主体的机关处(室),二级学院、部(不含)所属单位。
2.勤奋敬业,积极向上,在评建工作中成绩突出。
3.遵章守纪,办事规范,服务热情。
4.团结和谐,维护集体,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三八”红旗手
1.认真学习政治和专业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身形象好。
3.克己奉公、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忠于职守、勤奋敬业、积极投身评建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投票,尔后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吸收工会分会成员参加,依据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衡量,确定推荐人选。
2.在评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优先推荐,在一线工作的推荐人选应占多数。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条件可以上报包括本单位在内的2个“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对象,学校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各工会分会主席投票,将选举结果报校党委审批。
4.请各单位于1月26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5.2017年获济南市及以上单位授予“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单位,如无新的突出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附件:1.“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
2.“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
3.“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中共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附件1:1.“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3.“三八”红旗手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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