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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学生处 2016-09-14 09:07:25 浏览5510次 |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中秋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中秋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9月17日,9月18日(星期日)正常上课。
二、各学院一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个人写好离校保证书,办理学生离校手续,做好离校、返校登记,明确离、返校时间。
三、各学院要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召开安全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假期期间要注意防骗、防暴雨、防雷击等,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塘等非正规泳场游泳、戏水、游玩。严禁攀爬高坡或到周边山林或到校内外建筑工地玩耍。参加体育活动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参与组织包车和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更不允许从中营利,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五、外出同学在往返途中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遵纪守法,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文明习俗等的活动。
六、增强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的意识,对心理健康状况堪忧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沟通联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七、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电脑、手机、钱包、银行卡等贵重财物。离开寝室时务必锁好门,关好窗户,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
八、放假期间,严格日常管理及宿舍查寝,学生宿舍不得留宿他人,在校学生外出要按时作息,严禁在宿舍内喝酒,严禁酗酒,严禁聚会,一经发现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九、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必须于9月17日18:00前返校。各学院须于9月17日晚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返校学生及时联系督促其尽快返校。于9月18日上午9:00前将假期安全与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处进行汇总,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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