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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 教务处 2016-03-31 10:17:43 浏览6132次 |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6] 7号)要求,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启动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
二、申报条件
1.所有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国创计划项目的申请者仅限本科生个人或团队。
3.项目团队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1人,总成员5人以内(含5人)。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及成员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为了保证学生有充分的精力投入项目研修,正在承担国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
(二)项目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应至少配备指导教师1名,不超过2名,并且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位);鼓励校内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实施双重指导制度。创业类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创业经历及创业指导经验。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管理和研究,监督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执行要求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院(部)、跨学科、跨专业合作项目。
(四)申报数量
各二级学院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的数量不得少于本学院本科在校生总数的4%。
四、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请务必在2016年5月1日前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1)。此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需负责人签字审核)一式一份。联系人:杨茹;联系电话:15168833929;Email:511468639@qq.com。
五、其它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参评国创计划项目。
山东协和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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