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5月7日14:00发布,现将济南市本次成绩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山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科目。
(二)复核范围:复核仅限于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科目答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以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等方面。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程度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
二、申请复核时间及程序
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即5月11日17:00前)按以下程序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高教自考: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
实践考核: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5月11日17:00前)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孵化中心415找马老师提出书面申请(附件 1),逾期不再受理。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