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职责范围 规章制度 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产学研合作 学科建设 学风建设 环渤海高等教育论坛
欢迎您访问山东协和学院 科研处  
通知公告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6月份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4-06-15 15:48:38 浏览2344次

 

各有关单位(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科研处拟于2014年615日-30日集中组织开展科研经费报销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所有在研项目因开展研究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销依据
    经费报销以《山东协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协院科字[2012]4号和2014年度山东协和学院科研经费预算为依据;
三、报销程序
1、项目负责填写财务报销单在经手人处签字,相关发票整齐贴报销单后
    2、因开展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报销,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1、报销版面费需提交论文杂志原件复印件一份发票章与杂志名称不一致需提交由杂志社开具的二者关系证明(例如:隶属关系、委托关系等)
    2、发票付款单位必须“山东协和学院”,否则不予报销
3、报销图书购置,需自行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出入库手续
并将出入库单贴于报销单后。
    4、报销仪器设备购置费、实验材料费、办公用品费,可将
相关发票及带有项目负责人和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的仪器设备、耗材明细说明(附件1:仪器设备、耗材明细模板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到资产处办理出入库手续
5、报销会务费,需提交会务通知;报销调研产生费用,需提交调研报告(附件2:调研报告模板。报销举办会议费,需提交举办会议报告(附件3:举办会议报告模板)。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
6、报销市内交通费,发票中不允许有公交充值票。
7、通讯费不参与报销。
 
  人:宋文婷     
联系电话:88795611
                         
 
科研处    
2014615
 

  附件1:附件1:仪器设备、耗材明细模板.doc
  附件2:附件2:调研报告模板.doc
  附件3:附件3:举办会议报告模板.doc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