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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通知
科研处 2016-08-25 11:14:49 浏览3412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及要求
(一)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类别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要求
1.面上项目:面上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4)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5)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4)申请人应当按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注意明确研究方向和凝练研究内容,避免覆盖整个领域;
(5)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5年。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3年。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1)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4)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当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7)资助期限为3年。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4)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5)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但结题当年可以提出申请);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6)资助期限为5年。
二、资助经费要求
具体资助相关经费要求请参考2016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附件3)交于各科研秘书,请各科研秘书汇总后9月25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88795611
 
 
科研处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doc
  附件2:附件2: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详见网站).docx
  附件3:附件3:2016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书.doc
  附件4: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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