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制度设计研究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制定了《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并拟开展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指南》,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二)制度设计研究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课题组原则上应选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或单位作为实践基地,保证课题成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制度设计课题要坚持原创的原则。所申报课题如已申报其他项目课题并被批准,不得重复申报。已被列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制度设计课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的老师须认真阅读有关事项并填写《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结合我校自身实际情况,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秘书请于2017年5月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上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金凤、张国胜
联系电话:88795611(内线5611)
科研处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附件1: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DOC 附件2:附件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