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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2017年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科研处 2017-04-14 13:52:32 浏览2750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医学教育改革,推动我省高等医学教育的创新与发展,鼓励医学教育研究与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决定进行2017年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申报:
(一)研究项目指南详见《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指南》(附件3)。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每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 2015年已承担立项项目未到完成时间或不能按时结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二、课题申报程序和要求
    1.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或单位医学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上报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2.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最长不超过2年。
    3.须使用省中心统一的立项申报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可另加附页。
    4.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不予评审。
    5.课题经费学校自筹。
    结合我校自身实际情况,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秘书请于2017510日前将本院(部)申书(附件1以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上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金凤、张国胜
联系电话:88795611(内线5611)
电子邮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7年414
 

  附件1:附件1-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附件2-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汇总表.xls
  附件3:附件3-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指南.docx
  附件4:附件4-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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