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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6-06-28 14:13:10 浏览3195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
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自筹。
二、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当前统计中心工作,拟定了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16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在2016年6月27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四、申报方式
    申报者请按要求填写《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申报书及《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琳
联系电话:88795611
电子信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附件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附件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附件3.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附件4.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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