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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6-06-14 15:04:48 浏览3044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
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为重点,着重加强创新驱动、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详见《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2.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0年以来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计划项目。
    3.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交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情况。
    2.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
    (1)本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应提交已完成的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要求
    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研究成果必须是具有原创性、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5.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017年3月31日。
    6.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学校匹配经费2万元。
    7.有资项目在研究期间须提交一份有针对性的、时效性强的《软科学成果快报》稿件;结项时应提交一份《软科学研究》报告稿件。
    四、申报办法
    申报者请按填表要求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2016版本)》和《基本信息表》。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琳
联系电话:88795611
电子信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附件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doc
  附件2:附件2-山东省软科学申报书.doc
  附件3:附件3-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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