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
2016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第一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具有以下情况不可申报
1.具有正高职称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2.承担我委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同一项目申请人只限申报一个项目;
4.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
5.中医中药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二)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三、申报办法
课题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科研秘书请汇总后于2016年5月26日前将本单位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795611
邮箱地址:xiehekejichu@126.com
联 系 人:李琳
科研处
2016年5月13日 附件1: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附件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doc 附件3:附件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