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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人才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5-11-04 14:33:36 浏览3306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强化我省人才工作的宏观布局和理论牵引,按照《2015年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要求,山东省社科规划办与省委组织部继续设立山东人才发展研究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省人才发展实际,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
3、项目选题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瞄准学科前沿,突出问题导向,服务科学决策,注重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要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避免一般的学理性研究和与社会实践脱节的纯学术研究。
4、本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结项时限为《课题指南》对应选题确立的时间。项目研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申报条件
1、本研究专项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研究或者教学人员申报。党政部门有实际工作经历者也可申报。鼓励与有关党政部门实际工作者联合申报。
2、项目立项以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确立。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山东人才发展研究项目”。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三、项目管理
1、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2、本项目研究和经费开支等管理工作应按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省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应用对策性的研究报告。项目
结项应以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报告形式进行鉴定。
4、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研究成果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正省级领导批示或两个副省级领导批示并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审核后可免于鉴定。为扩大山东人才发展研究的影响,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人才发展研究项目”的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重要媒体发表的,可直接结项。
四、材料提交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院部申报材料电子版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截止时间为11月9日(周一)。电子版材料要求包括:院部初审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进、李琳
联系电话:88795611(5611)
电子邮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5年11月4日

  附件1:附件1: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人才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附件3:2015年度山东人才发展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4:附件4:参考申报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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