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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6-03-29 18:53:08 浏览3115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
    201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理论成果,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1、课题类别:此次申报工作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具体研究内容可根据选题方向和要求自行设计。
    2、研究类型:课题研究分为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和文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理论前沿,进行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以及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及其实现路径、保障机制,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理论支撑;文化研究要立足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当代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三、申报条件
    1、此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具有主持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能力的实际部门工作者,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课题研究,特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不是负责人的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3)承担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4)上一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规划项目。
    四、结题要求
    1.为进一步提高规划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规范项目结项工作,项目结项时需报送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以及1篇公开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需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或各类学报上公开发表(其中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少于3000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000字)。发表成果时应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为保证研究质量,研究成果需经过有关社科查新机构查新合格后方可申请结项。
    2.为增强应用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获得省级以上社科评奖奖励的课题、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课题以及进入市有关部门决策的课题,经审核后可免于结项鉴定。
    五、申报书填写要求
    1.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
    2.本年度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5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万元。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六、申报方式
    申报者请按填表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和《活页》(附件3)。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16年4月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琳
    联系电话:88795611
    电子信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附件1:“十三五”时期山东省艺术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指南.doc
  附件2:附件2:重点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附件4: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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