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
2016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计划,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着重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
(二)课题选题参见《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附件4)和《201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5)和《2016年度山东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附件6)。申报者可在以上《课题指南》中选题,也可结合《课题指南》自拟题目。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探索性课题。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项目申请经费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5.项目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6.教学研究项目和已列入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2.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并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
3.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协调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组成课题组并担任组长,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三)自筹经费课题每项课题不低于0.5万元。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主持本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尚未结题者;刚获批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社科联人文社科计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和正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以上级别课题未结题者;教学类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未按通知要求申报填写的,一律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
四、课题申报程序
申报这必须认真填写《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琳
联系电话:88795611
科研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