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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医学教育课题申报和鉴定的通知
科研处 2015-05-13 17:31:53 浏览3278次

 

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
    为加强医学教育改革,推动我省高等医学教育的创新与发展,鼓励医学教育研究与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决定进行2015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项目申请遵照《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
    2.项目负责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研究工作,不得同时承担两项以上立项研究课题。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6.2013年已承担立项项目未到完成时间或不能按时结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二、申报书填写
    1.须使用省中心统一的立项申报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可另加附页。
    2.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需要一定周期的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2年。
    3.课题经费暂由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4.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评审。
    三、申报办法
    课题申请人须参照《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各科研秘书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琳、郭 进
    联系电话:88795611
    电子信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附件1: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申报书.xls
  附件2:附件2: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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