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职责范围 规章制度 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产学研合作 学科建设 学风建设 环渤海高等教育论坛
欢迎您访问山东协和学院 科研处  
通知公告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6-03-02 14:07:21 浏览5001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2016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我校申报项目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计划项目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
    2.项目负责人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课题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4.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的高校科研项目。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已列入国家、省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二)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材料提交
    申请人按相应类别填写申请书A表、B表及汇总表,其中《申请书(B)》为匿名评审使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内容,《申请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课题及经费管理办法。
    各院部须做好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资格、申请书填写规范等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由科研秘书按科技、人文分类汇总后于3月8日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郭进、李琳 
    联系电话:88795611(内线5611)
    电子邮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6年3月2日


  附件1:2016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doc
  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doc
  附件5: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doc
  附件6: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doc
  附件7: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doc
  附件8: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doc
  附件9: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doc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