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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关于组织参加“鲁智杯”第四届山东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计算机学院 2026-08-19 14:45:45 浏览1890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为加快推动数字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举办“鲁智杯”第四届山东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组织单位

比赛的组织和报名工作由计算机学院科创中心工作室负责。

二、竞赛项目及组别

本次竞赛共设商务数据分析师、人工智能训练师2个竞赛项目(工种),分别设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三、赛事安排

竞赛分为选拔赛、初赛、决赛3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参赛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组织本单位教师、学生进行比赛,选拔推荐选手参加初赛。初赛、决赛由承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比赛形式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初赛通过线上赛形式举行,实际参赛人(队)数前50%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通过现场赛形式举行,经专家组评定后,决出一等 奖、二等奖、三等奖。商务数据分析师赛项职工(教师)组为个人赛,学生组为小组赛;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均为个人赛。

四、报名条件

(一)商务数据分析师赛项参赛条件

1.职工组:全省范围内从事商务大数据技术开发、数据创新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不受年龄、学历、职业资格、职务、职称等限制。

2.学生组:学习数据分析、数据创新应用等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等(含)以上职业院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均可参加。

(二)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参赛条件

职工组:全省范围内从事人工智能训练、智能体技术开发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不受年龄、学历、职业资格、职务、职称等限制。

学生组:学习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物联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等(含)以上职业院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均可参加。

(三)其他说明

1.具有全日制学籍(包括在校创业)的学生不得以职工(教 师)身份参赛。

2.如报名信息虚假有误,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3.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赛项竞赛。

五、奖项设置

(一)各赛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次按参赛选手个人或团队总成绩排序,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各赛项决赛职工组,第1名选手奖励10000元;第2、3名选手各奖励 5000 元;第4至10名选手各奖励3000元。

(三)参赛选手获得的奖项可作为申报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

(四)对各赛项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五)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贡献突出的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六、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于2026年8月12日-9月18日登录竞赛官网(http://www.sdbda.org.cn/front/exam/competitionIndex.html)注册报名,各赛项具体日程安排与相关技术文件由承办单位在比赛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QQ群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1.更多信息将陆续发布,请及时关注官网。

2.赛事相关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山东协和学院计算机学院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