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现将做好“灯塔—党建在线”信息化平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关于“e支部”
1、12月6日前,在“e支部”系统补充维护一次党支部活动电子日志。类别维护为“其他活动”,具体内容可以是开展创城主题党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集体学习等。
2、今后,基层党支部每月在“e支部”系统维护支部活动电子日志不少于3次。在类别上注意统筹选择: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上1次)、主题党日(每月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1次)、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1次)、谈心谈话、灯塔大课堂、其他活动等。比如,12月份可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
3、2019年12月份开始,市里每10天调度一次各市管党(工)委“e支部”系统维护情况;教育工委每10天调度1次所属基层党组织“e支部”系统使用维护情况。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同时做好线上维护与线下记录工作。
二、关于发展党员工作
1、做好发展党员网上全程纪实工作。关键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1)对照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逐一落实完成情况,逐一核实线下已完成工作是否同步做好线上维护。12月10日前,将2019年新发展党员按程序全部录入系统;将2019年新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往年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全部录入系统。
(2)对2019年新发展党员以及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今后发展党员工作要实现线上、线下全过程同步。
(3)关于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系统第17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程序问题。省里要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对拟审批的预备党员在所属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具体工作可作如下把握:①基层党委已完成审批预备党员工作的,可将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前、公示拟接收预备党员人员情况公示上传系统。②基层党委尚未审批预备党员的,按照省里要求,将拟审批的预备党员情况在所属基层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资料。③按照省里要求,今后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增加2次公示:对拟审批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基本情况,基层党委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按期完成发展党员总量计划和结构性计划。12月30日前,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必须召开会议,对2019年拟新发展党员进行研究审议,不得跨年度发展党员。
3、做好新发展党员转正和培训工作。①逐一核实2018年新发展党员是否履行转正手续,防止超期未转正问题;②核实所属基层党组织是否存在预备期满一年的预备党员(特别是异地转入的预备党员),尚未办理转正手续的,要逐一核实解决;③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要各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培训”。
三、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及时维护省外转入党员信息。党支部在接收省外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后,要及时完善人员基本信息、扩展信息集、党籍信息集等。可结合审查党员档案及时完善。12月10日前,要对今年以来省外转入党员信息维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今后,要在接收省外转入党员后1周内完成基本信息维护。
2、及时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超期未办理事项”。对发起的组织关系接转事项要跟进办理,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接转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继续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出现信息项报错的,需要第一时间组织有关党组织及时解决线下问题,线上数据跟进维护到位,随时保持错误清零状态。
2、周密安排部署12月份第六期“灯塔大课堂”学习收看工作。组织各支部全覆盖及时学习收看,并指导督促基层支部把学习活动计入e支部日志。
3、做好上缴2019年度党费工作。各单位要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向教育工委党费专户转账汇款。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督促一个支部一个支部的调度排查,对没有完成的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灯塔在线维护联络员信息表附后)。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将对“灯塔—党建在线”信息化平台系统维护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将直接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严重的将依规予以问责。
市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建工作处
2019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