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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学习强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计算机学院 2019-12-26 10:31:41 浏览2878次

 

为进一步丰富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线下活动,计算机学院决定举办“学习强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优秀作品可以代表我院参加山东省“学习强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大赛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计算机学院
承办单位:数字媒体教研室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19年11月29日-2020年12月31日 
作品评审时间:2020年1月1日-1月15日 
获奖结果公布时间:2020年1月中旬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计算机学院在校本专科生。
(二)参赛主题  
参赛作品应围绕山东文化相关主题,从悠久历史、风景名胜、民俗非遗、文博珍藏、民间曲艺、特色产业、地方美食等多角度出发,充分体现山东灿烂历史文化与时代新风新貌,作品具有较强的文化性、创意性、时代感与实用性。
(三)征集范围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征集范围涵盖办公文化用品、文化旅游商品、文博文创产品、特色农产品、工艺美术品、非遗创新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家居生活产品、数码设计产品等多个范围。作品参赛时需注明类别,届时根据作品数量与质量按类别组织评审。
(四)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时代性,并具有实用性、艺术性。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所有参赛作品应按照要求使用“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LOGO。
(五)提交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提交电子版的形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办公室401。
1.作品提交形式可为效果图或照片,统一格式为JPG格式,300dpi,A4纸尺寸大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并请填写作品设计说明,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2.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
3.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入围作品将参加山东省“学习强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四、评选办法
设置大赛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挑选优秀教师担任评委。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
 
 计算机学院
2019年11月29日